3.注意事项
3.1需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为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等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电子版。
3.2申报岗位资格条件所提及的任职经历证明、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等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
报名材料的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4.有关要求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简历筛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内容以综合为主,面试内容主要是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面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和进度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并视情况组织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履历等,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不实资料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3.经考察和体检合格者方能被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试、资格审查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3.对录用人员将统一以短信方式发放《录用通知书》,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