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招聘计划,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山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气象类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信息详见《山东省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气象类补录岗位)》(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气象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起至2023年4月28日,非报名时间段内收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人员按最高学历的专业报考,可报考同学历层次及以下学历层次的岗位。 (二) 资格审查:山东省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填报不全、格式不规范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对提交信息不全、内容不规范的,不予审核。应聘考生恶意发送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时间:气象类岗位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及有关面试要求请关注山东省气象局官网、气象人才网公告。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符合岗位调剂要求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层次、专业类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专业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调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气象局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山东省气象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经中国气象局批复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及调剂。 (二)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 山东省气象局官网:http://sd.cma.gov.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 邮编:250031 联系电话:0531-81603554 监督电话:0531-8160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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